寧波海運順利通過海事局安全管理體系審核
寧波海運順利通過海事局安全管理體系審核
4月7日至9日,以杭州海事局副局長為組長的浙江海事局審核組一行4人,對寧波海運實施了安全管理體系第三次換證審核以來的第三次年度審核和新增油船安全管理體系的初次審核。寧波海事局船舶處相關負責人,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出席了安全管理體系年度審核首、末次會議。
安全管理體系年度審核是航運企業(yè)為保持“符合證明”的有效性,由審核發(fā)證機構在每個年度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該企業(yè)安全管理體系符合性實施審核。據悉,為確保此次審核的順利進行,寧波海運在審核前組織船管部門開展了安全管理體系自查自糾,并通過會議商討、內部交叉檢查、審核路演等方式,以切實做到協(xié)同合作、積極準備。
在為期三天的審核過程中,浙江海事局審核組分組審核了寧波海運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并對公司領導層、海務監(jiān)督部、技術保障部、船員事業(yè)部、船調室和體系辦進行了現(xiàn)場活動審核。期間,浙江海事局審核組還重點通過查閱文件及臺帳資料、現(xiàn)場詢問及與公司船管部門人員交流等形式,全方位、多維度對寧波海運船岸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展開了詳細檢查、審核。
在舉行的末次會議上,浙江海事局審核組組長對寧波海運前期嚴謹、細致的準備工作表示感謝。贊賞了寧波海運企業(yè)發(fā)展平穩(wěn)、基礎管理規(guī)范、船員隊伍穩(wěn)定、文件層次清晰,對寧波海運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也指出了寧波海運安全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有待完善和改進的不足之處。最后審核組認定寧波海運安全管理體系符合國際/國內安全管理規(guī)則要求,滿足強制性規(guī)定,體系運行持續(xù)有效,同意“符合證明”年度簽注,并簽發(fā)新增船種有效期為5年的“符合證明”證書。
會上,寧波海運總經理對審核組在審核過程中提出的寶貴意見和建議表示衷心感謝,并對審核結果作了表態(tài),要求全體員工借助本次審核機會,要在學實學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的基礎上,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開展,在體系電子化、培訓精細化、監(jiān)督遠程化方面作出進一步的努力,以不斷完善體系文件,從嚴從細抓好體系的運行質量,確保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個新臺階,為打造“六個海運”的目標而不斷努力。
據了解,按照《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發(fā)證規(guī)則》要求,根據新增船種“臨時符合證明”需在取得12個月內完成初次審核的規(guī)定,浙江海事局審核組還對寧波海運自2020年6月取得海事主管機關頒發(fā)的新增船種“臨時符合證明”以來,寧波海運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與規(guī)則有關要求的覆蓋性和符合性進行了審核。同時,浙江海事局審核組還于4月2日對“浙能油1”輪實施并通過了代表船審核暨船舶的初次審核。